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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執行案款可至便利商店繳款: 



1.自即日起,義務人可持行政執行處寄發,印有條碼之傳繳通知書,金額未滿2萬元之綜合所得稅、營業稅及汽(機)車使用牌照稅、房屋稅、地價稅、土地增值稅、印花稅、契稅及娛樂稅案件,均可至附近之四大便利商店(統一、全家、OK及萊爾富)繳納,手續費為0元。 


2.未滿2萬元之汽車燃料費及其衍生罰鍰等行政執行案件,均可至附近之四大便利商店繳納。此部分須負擔手續費7元。

 

中和區公所   刊登截止日:2011/12/24

 

http://www.zhonghe.tpc.gov.tw/web/News?command=showDetail&postId=212703&groupId=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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